关于做好第十二届全国五好家庭评选表彰和2020年第二批全国最美家庭寻找揭晓工作
的通知
各位会员、各单位会员:
根据《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十二届全国五好家庭暨家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和 2020 年第二批全国最美家庭寻找揭晓工作的通知》(妇厅字〔2020〕56号)文件要求,按照《全国五好家庭暨家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试行) 》(妇厅字〔2020〕17号) (以下简称《评选表彰办法》)相关规定,中国女科技工作者协会拟开展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全国妇联分配中国女科技工作者协会的名额:
第十二届全国五好家庭1户;2020 年第二批全国最美家庭1户。
二、推荐条件
1. 全国五好家庭评选条件: 在广泛深入开展寻找 “最美家庭” 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基础上, 按照全国妇联印发的《评选表彰办法》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原则上第十二届全国五好家庭不与此次全国最美家庭交叉推荐。
2. 全国最美家庭推荐条件: 在常态化开展寻找 “最美家庭” 活动的基础上, 重点围绕脱贫攻坚、勤劳致富、家庭和睦、绿色低碳、清正廉洁等类型的最美家庭典型进行寻找推荐。原则上推荐的全国最美家庭需获省级最美家庭荣誉, 并参照《评选表彰办法》 所列负面清单, 有其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三、推荐评选
各单位会员可推荐第十二届全国五好候选家庭1户,2020年第二批全国最美候选家庭1户。
中国女科技工作者协会将分别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经评审择优确定推荐名单。
四、工作要求
1. 切实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把推荐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更好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重要作用的有力举措, 摆上重要位置, 做好评选推荐组织工作。
2.严格推荐程序。按照《评选表彰办法》和通知要求, 对五好候选家庭和最美候选家庭推荐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 确保推荐的候选家庭事迹突出、材料真实、群众认可, 做到可信、可学、可推广。
3.注重社会宣传。把评选、寻找的过程作为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良好家风家教的过程, 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探索拓展社会化推荐渠道。充分运用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 线上线下相结合组织开展评选、寻找工作, 最大限度吸引和动员更多的家庭参与到活动中, 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提交材料
1. 分别填写信息汇总表、推荐表 (见附件1—4) ;
2. 五好家庭、最美家庭典型事迹材料 800 字;
3. 五好家庭、最美家庭各3张 jpg 格式的家庭生活照片, 家庭工作先进个人 1 张 jpg 格式的工作照或生活照。文件不小于 2M, 规格不小于 2000 像素, 无水印, 每张照片配不超过 50 字的文字说明;
4. 五好家庭、最美家庭 mp4、mov 格式的家庭视频材料, 规格不小于 1920×1080 像素, 时间 3—5 分钟, 每段视频配 100 字左右的文字说明。
请于2020年8月31日前, 将材料电子版报至中国女科技工作者邮箱,同时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寄至中国女科技工作者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 中国女科技工作者秘书处 孙明杉
联系电话: 010-59872775,18501954580
邮 箱: nvkeji@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丰豪东路1号
附件: 1. 第十二届全国五好家庭信息汇总表
2. 第十二届全国五好家庭推荐表
3. 2020年第二批全国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
4. 2020年第二批全国最美家庭推荐表
中国女科技工作者协会
2020 年 8 月17日
2022-01-04
2021-10-20
科技部等十三部门印发《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
2021-07-30
2021-07-19
2021-07-19
2021-11-29
2021-11-29